驅蚊產品可刺激眼睛皮膚 幼兒應避用

【本報訊】夏天來臨,市民最怕被蚊咬,而本港早於四月已錄得首宗本地登革熱個案。消費者委員會檢視市面上六十九款驅蚊產品,發現無論含活性成分或天然成分的驅蚊產品均存在使用風險,有機會刺激眼睛或皮膚,部分產品嬰幼兒使用時,更有機會引致皮疹和水泡。然而一些非直接用在人體上的驅蚊產品,例如驅蚊貼,卻未納入監管,消委會建議政府加強監管,包括產品需要標示活性成分、濃度及聲稱效用,讓消費者掌握更多資訊,從而作出選擇。

三成樣本無列明成分濃度

消委會檢視的驅蚊產品,包括噴霧裝、驅蚊貼、乳液、手帶或手環及濕紙巾等。消委會發現,近三成樣本沒有列明所含驅蚊成分的濃度,逾兩成半產品所含濃度少於百分之十,防蚊保護時間有限,當中蚊貼、手帶或手環等產品滅蚊成效有限。

驅蚊產品部分化合物更不適合用於嬰幼兒身上,例如派卡瑞丁和IR3535,使用時或會刺激眼睛。至於使用含高濃度的避蚊胺產品,特別是用於兒童身上,有機會引致皮疹、水泡,刺激皮膚及黏膜,美國不建議用於兩個月以下嬰兒身上。含薄荷烷-3,8二醇(PMD)的產品亦不建議用於三歲以下兒童身上。

至於香茅油可能會輕度刺激皮膚、眼睛、喉嚨,引致咳嗽,長期或頻繁接觸,或會引致皮膚過敏,加拿大政府亦不建議用於嬰幼兒身上。

衞生署建議成人使用避蚊胺時,其濃度不應逾百分之三十,孕婦或授乳媽媽使用避蚊胺濃度不多於百分之三十。六個月或以下的嬰兒則應避免使用。兒童使用含避蚊胺的產品濃度,不應超過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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