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撞毀路面設施 司機需負賠償責任

交通黑點經常發生意外,當中可能牽涉路面設計問題,但若發生意外撞毀路面設施,肇事司機仍可能要負起賠償的責任。法律界人士表示,一旦司機因不小心駕駛被定罪,但願意賠償路面設施,或可成為減刑理由。

拒絕賠償 政府可循民事追討

「即使個交通燈出現喺一個不適當嘅地方,但司機仍然有責任要避開佢。」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司機有責任在馬路上小心駕駛,他舉例,若有人不適當地出現在馬路,司機仍有責任避開。他指政府一般會委託外判承辦商為受損毀的交通設施報價及維修,假如司機最終被定罪判刑,但願意承擔賠償責任,法官或會酌情減刑;但如果司機拒絕賠償,政府亦可以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視乎意外詳情。

陸指若某路段經常有交通設施被撞毀或發生交通意外,區議會可向警方反映及和運輸署協商,研究將設施移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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