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退休警長親友被充公280萬資產

【本報訊】男警長退休後於○七至一一年間,處理逾一億元的非法外圍賭注,更把家人、親戚和舊下屬等牽扯入內,利用他們的銀行戶口收發外圍款項,最終惹上官非。退休警長早前在區院承認收受賭注及洗黑錢共八罪,其胞弟、姪兒、妻舅及前下屬四人受審後亦被裁定洗黑錢罪成。案件餘波未了,律政司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充公退休警長等三人的犯罪得益,案件昨於區院先處理警長胞弟及妻舅的充公令聆訊。法庭依據雙方草擬的命令,下令充公警長胞弟及妻舅共約二百八十萬元資產,至於警長的充公令聆訊則待處理。

案件涉及五名被告,依次是九四年退休的前警長蘇永耀(七十一歲)、其弟蘇永華(六十六歲)、其姪兒蘇國忠(四十七歲)、其妻舅盧志強(六十歲),以及其前下屬的退休男警曾國偉(六十二歲)。蘇永耀去年被判監四十五個月,餘下被告分別判監三十一至四十二個月。

倘限期內未繳款 以監禁代替

控方早前表示,將就蘇永耀、蘇永華及盧志強三人的犯罪得益申請充公令。而控辯雙方就蘇永華及盧志強的充公金額協商後,同意蘇永華於案中的犯罪得益逾一百六十三萬元,盧則得益一千四百六十九萬元。惟兩人資產在變現後所得的款項分別只有十六萬六千元及二百六十四萬元。

法庭最後下令充公該十六萬六千元及二百六十四萬元的資產,若兩人未能在限期前繳付充公款項,則以監禁代替。據了解,蘇及盧分別須在六個月及十二個月內繳交,否則最高將以九個月及三年監禁代替。案件編號:DCCC 2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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