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人公仔 控訴黑暴惡行

【本報訊】馬鞍山去年十一月發生男子被政見不同者「私了」事件,男事主遭淋易燃液體點火焚身,嚴重燒傷。昨早有市民用「行為藝術」方式抗議事件,他在馬鞍山海栢花園往馬鞍山公共圖書館方向行人天橋上,放置被火燒男事主的人形公仔,地上及周圍牆壁上則張貼內容為「11.11縱容××被活活火燒,下一個可能係你」,「11.11黑暴,××被活活火燒,下一個可能係你」等貼紙。疑抗議反對派的煽暴縱暴,傷害無辜。

夫婦涉行為不檢 受害人下月出庭作供

另在事件中,有對夫婦被指在圍觀期間,涉嫌向男事主講粗口,夫婦事後被捕及被控以一項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案件日前在東區法院再訊,涉事男被告鄺耀文(卅九歲)及女被告陳海雲(卅三歲)不認罪,案件定於七月九日開審,預計審兩天。兩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行人天橋公眾地方,大聲責罵男事主X,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控方表示將傳召X作供,考慮X的安全及案件敏感性,申請讓X在屏風後作供,以免被告及公眾見到X,申請獲法庭批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