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闖立會案 11人加控暴動 1人獲撤控

【本報訊】去年七月一日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警方事後拘捕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等十二名男女,先後控他們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除其中一人獲撤控外,其餘被告均被加控暴動罪。控方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各被告獲保釋至八月三日等候轉介文件。

獲撤控的被告周樂謙申請訟費,但控方以他自招嫌疑為理由反對,辯方反指控方單憑立法會大廳枱上,一張手寫「林鄭下台」的紙上有周的指紋便將他拘捕,但從無證據指該紙張是何時出現在現場,裁判官最終批出訟費。

而餘下十一名被告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及文家健,則被加控去年七月一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參與暴動。

其中一人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

其中文家健缺席聆訊,他另涉一項藏大麻案,律師指無法聯絡他,裁判官發拘捕令。另外,吳志勇、梁繼平及范俊文分別被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昨只有吳到庭,控方亦加控他暴動罪。

另外,三十七歲車房技工廖立民,承認於今年一月一日,在紅磡康莊道北行線管有兩把摺刀及一把拳刺,以及襲擊警務人員,被判監禁八個月。而十九歲大學男生王愷銘,則因為在去年六月廿一日,以白色噴漆在警總入口外牆噴字,昨被判感化一年,另須賠償一千二百元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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