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男童肛交兼拍片 愛滋男囚4年

【本報訊】曾患愛滋病及梅毒的男子,於前年透過社交網站引誘當時十四歲男童到他的住所接受免費按摩,期間兩度強行與男童肛交,並暗中拍照拍片放上網。他早前承認兩項與未滿十六歲男童同性肛交及一項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昨在高院被判監四年。法官直斥被告明知自己染病,仍漠視風險沒使用避孕套與事主肛交,行為極度自私,令人髮指,事主沒受感染只是「好彩」。

法官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卅三歲被告張柏麟說過往沒有跟少男性愛的經驗,但否認有孌童癖。

專家:重犯機會中度偏高

被告解釋自己不使用避孕套是因有性興奮,他將不雅相片放上網,是為了與人分享性經驗,希望外間認同他有性魅力,令他可在網上找到性伴。心理專家形容被告自我中心、控制欲強但孤單,他試圖將犯罪行為合理化,其重犯機會屬中度偏高。

創傷報告披露,男童X事後有自殺傾向,更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常回憶起事件,當遇見跟被告年紀相若的人時會感到不安;X向專家表示自覺污穢,他擔心很多人已經看過該些「核突相」。X的母親對兒子的遭遇亦感到相當自責。

法官表示,本案具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跟X的年齡差距、事件對X造成的創傷、被告沒使用避孕套,以及被告將性愛照片向外發布,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理由。雖然控方接納本案屬同意下的肛交,但法官認為被告是成年人,其體形較X強壯,被告行為粗暴,令X在兩次案發時均感到劇痛,因此這亦算是加刑因素。案件編號:HCCC 39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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