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弟生前中六合彩允分錢 婦向遺產管理人討200萬

【本報訊】一名女子指稱弟弟四年前中六合彩頭獎獲得五千多萬元,並將其中二百萬元送給她作為禮物。她當時着弟弟代為保管款項,惟他前年亡故,她去年初要求他的遺產管理人交回該筆款項不果,遂入稟區域法院向對方追討。

中頭獎獲5500萬

原告劉惠冰,被告為其亡弟劉惠賢的遺產管理人蔡蔓麗。原告在入稟狀指,其弟約於一六年二月中了六合彩頭獎,獲得約五千五百萬元獎金,到月底便聯絡她說要送她二百萬元作為禮物,更透過電話短訊傳送了一張銀行本票的圖像給她。

原告指因她不懂投資,當時要求弟弟替她保管那筆錢,雙方並口頭同意弟弟會將錢拿去做定期存款或投資,任何時間她要求取回,弟弟便會把款項交還。

惟弟於一八年十二月離世,被告成為遺產管理人。原告於去年初多次發訊被告要求取回款項,被告本允四月中交還,其後卻失約甚至失去聯絡,原告只有發律師信,惟被告仍沒回應,所以興訟追討。原告要求法庭聲明被告只是以信託形式替她保管該筆款項,並下令被告交還款項及相關利息或利潤。案件編號:DCCJ 23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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