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嚴重破壞本港法治,警方於去年六月九日至今年二月廿九日,共拘捕七千六百一十三人,十一至八十四歲,僅六分之一,即一千二百卅五人進行司法程序,其中一千二百零六人被起訴。有學者指檢控人數不理想,律政司責任最大,擔心發出錯誤訊息,以為拘捕人數眾多,「政府都做唔切」,促盡快向違法人士提出檢控。
警方書面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問時並指,現時尚有五千八百六十名反修例示威者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包括保釋候查和拒絕保釋後被釋放候查。被捕人士涉及的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警方又指,自去年六月至今,本港發生超過一千四百宗反修例示威活動,當中不少演變成嚴重暴力違法行為。暴力示威者在全港多區進行非法集結、違法堵路、大肆縱火、對商店和公共設施等作出嚴重的破壞,肆意攻擊警務人員、警車及警署,更毆打意見不同的市民。
根據警方的估算,暴徒於多場的「反修例」暴力事件中投擲了最少五千枚汽油彈。這些暴力及罔顧後果的違法行為,嚴重破壞社會法治及公眾安寧,更對警務人員和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另本港去年全年有九百廿七宗縱火案,而發生於下半年的縱火案有七百七十二宗,佔總數八成,當中大部分與「反修例」事件相關。而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於去年八月至今年二月,共出動一百一十九次。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反修例示威中,有超過七千多人被捕,但只有六分之一人被檢控,情況並不理想,而以律政司責任最大,亦容易發出錯誤訊息,「以為拘捕人數眾多,政府都做唔切、唔會告、或者比較手鬆」,致近期多個紀念日有大批示威者走出來,法治沒有得到彰顯,亦令警方白費工夫。他認為律政司應加快檢控進度,若是因為疫情的緣故,應研究法官視像審訊,免得愈拖愈耐。
警務人員為處理反修例示威,引起部分市民不滿。警方指,截至今年二月,超過三千二百名警務人員及其親友的個人資料被不當地公開,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相片、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住址及電話號碼等。被不當地公開個人資料的警務人員及其親友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及恐嚇。
另於一九至二○財政年度,警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相關總開支約二十億六千萬元,以平均每月領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人員數目約一萬二千人計算,每人平均每月領取的津貼約一萬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