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管治體系的失敗,在過去半年暴亂中盡露。自港英時期遺留下來的五座大山,包括不歸心的公務員隊伍、不稱職的教育體系、不當的司法運作、失能的港台及媒體監管、還有高官毋須問責制,將香港壓得透不過氣來,也釀成半年風暴。
我特別關注高官及公僕表現,他們是香港這條船的船長及水手,在現行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下,指定的官員,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司法人員等,須在獲委任後作出誓言。作為一名公務員,即所謂鐵飯碗,這份長期職業的必定要求是效忠政府,但黑暴持續的半年中,市民只看到官員缺乏擔當,害怕出頭。特首林鄭月娥潛水多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更表現差勁,檢控軟弱、參與逃犯條例修訂的工作可說完全失敗,其他多名高官亦交不到應有的功課,可以說他們根本是香港大船的負資產,如水手失明兼無力,艘船會奮進嗎?
上行必下效,上弱必下渣。號稱政治中立的公務員隊伍,過去幾月屢次出現公然作反現象,有人組工會、搞集會與政府對着幹,有人一邊穩袋納稅人供養的稅餉,一邊打砸燒香港的公共建設、衝擊警員,這些公僕已經違背了他們對受聘機構的忠誠。政府不能再得過且過,必須重組公務員人事科,強化管理,應檢視及監督公務員的忠誠度,加強公務員效忠政府及認同國家民族,於一些負責對外宣傳的部門,如香港電台、政府新聞處,更要加強監督,確保政府聲音可達,政策解說順利,對於不效忠政府,背離政府立場,即予以革職並按所可能涉及刑責,作出檢控懲處。
必須強調的是,市民作為納稅人,要求公務員盡忠守法、效忠政府,謹守政府立場,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也是公僕打好他那份工的基本規條。試想想,任何一個職員簽約一家公司,都要接納該公司的約束,自由並非無遠弗屆,何況那還是一份接受公眾監督的工。
香港另一個大患是教育,回歸以來的教育證實全盤失敗,目下大部分學生皆被誤導,缺乏國家民族觀念、缺乏社會道德修養,眾多學生被煽動去暴亂,被捕者無數,這不得不歸功於香港為數不少的劣質黃師及妖魔化國家和政府的教材,而反中亂港的教育團體教協更是要承擔大責的一個團體,這些毒害青少年的毒瘤必須根除,對教育界的既得利益團體、掌控公共及民眾教育取材的團體,更要小心委任、小心篩選。
大學方面,看到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這樣的暴徒基地及兵工廠,作為納稅人的市民除了憤怒,還有痛心,我們絕不容許香港姑息養奸,絕不容許大學管理層把大學「私人化」,絕不容許香港的新一代繼續劣化,檢討大學角色及大學應佔資源、土地已經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