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案10日或現4局面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參眾兩院先後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已送交總統特朗普簽署。雖然各方消息均指特朗普會簽署讓法案生效,不會使用否決權,但白宮至今始終拒絕正面回應。有專家指特朗普一直嘗試無視香港局勢,面對中國挑戰時只聚焦在貿易關係,此法案對他來說是一場真正的考驗。

按美國立法程序,總統有周日除外的十日時間簽署或行使否決權,拒絕簽署法案。若他簽署,法案就會成為法律。另一情況是,總統選擇不簽署、不否決,而國會沒有在這段期間休會的話,法案將自動成為法律。

一旦總統行使否決權拒絕簽署法案成法,他需要提出拒絕理據,再把法案發還國會覆議。如果兩院均有三分之二議員反對否決權,便可推翻總統決定,讓法案自動生效。由於《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參眾兩院幾乎沒有異議,故相信特朗普難以否決權拒絕。

總統「擱置否決」 可令法案失效

總統亦可以名為「擱置否決」或直譯為「口袋否決」(pocket veto)的方式,令法案自動失效,但這個方法的前提是國會在限期期間休會。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於周日除外的十日內既不簽署法案,又不使用否決權,但國會在此期間內休會的話,法案將自動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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