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引用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在條例實施後至今,已有逾六百人因違例而被捕。早前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國務院港澳辦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其後質疑法院的決定,其中法工委批評判決是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末代港督」彭定康日前去信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指若全國人大繼續否決法院的判決,本港的法治和自治將受到威脅,並促請英方就事件發公開聲明。有學者批評,彭定康作為過氣港督,未能掌握現時香港的局勢,繼續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只會「搞亂香港」。
在高等法院原訟庭作出判決後,法工委表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區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判斷和決定。
彭定康日前去信藍韜文,在信中提到《中英聯合聲明》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將擁有行政、立法和獨立的司法權,包括最終裁決權」,認為法工委所作的聲明,是完全違反條例。他亦提到,如全國人大常委繼續否決香港法院的判決,將嚴重損害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同時將大大削弱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承諾予香港的高度自治,認為如香港法治和自治受威脅,香港作為全球最重要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的成功將受威脅。
彭定康在信中又要求藍韜文採取行動,指英國作為《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國,有責任發聲,故促請英方盡快就此事發表強烈的公開聲明,以及考慮就此事採取的行動。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應由立法方面解釋,批評彭定康的說法是本末倒置,只為自己的政治立場而扭曲價值觀。
他又指,現時是牽涉《基本法》的事宜,但彭定康作為過氣港督,仍以舊式殖民地概念思考,是未能掌握香港形勢,不應再就香港事務指指點點,亦無助解決當前本港的困局,甚至會更加「搞亂香港」。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批評彭定康的做法屬無理取鬧,作為香港的末代港督,理應了解香港情況。陳雲生又指,彭定康自出任港督開始至卸任後,其仕途每況愈下,每次對香港的事務「指指點點」均是「刷存在感」和搞破壞,做法不單止有問題,甚至令英國政壇感到尷尬,或許導致中英雙方的關係蒙上陰影,無助解決事情,只會添煩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