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衝擊已持續五個月,暴力程度未見減退,而政府於此段期間曾多次申請臨時禁制令,更曾引用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惟始終未能有效止暴制亂。立法會昨日舉行的禁蒙面法公聽會上,無論支持或反對立法的市民均炮轟政府,有市民認為禁蒙面法刑罰過輕,未能起阻嚇作用。有學者則指禁制令條文不清晰,導致執法困難。
禁蒙面法於上月五日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制訂,負責審議有關法例的小組委員會昨日召開約九小時的公聽會,九十九名公眾人士就禁蒙面法發表意見。總結全日公聽會,有近六成人支持訂立禁蒙面法,有四成人反對立法。
支持立法的公眾人士莫嘉傑批評,激進暴力示威者自六月開始便罔顧法紀,不停進行堵路及破壞,而所有前線的暴力示威者均會蒙面,而蒙面裝備不斷升級,直言有關裝備並非和平示威者所需。莫續指,違反禁蒙面法可與其他刑事罪行同期執行,示威者更有可能因蒙面而避過拘捕,認為需要檢討禁蒙面法的量刑起點,而且法例實施至今卻沒有人因禁蒙面法入罪,根本沒有阻嚇性,認為等到有人入罪時香港已經「玩完」。
公眾人士Candy Tam表示反對成立禁蒙面法,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稱立法不能單看成效的說法,認為若訂立禁蒙面法是不為了成效,政府就毋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可以待充分討論後才立法。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認為,禁蒙面法實施後仍有數十萬人佩戴口罩抗命,質問政府如何能夠有效執法,又批評政府實施嚴刑峻法都未能止暴制亂,是因政府沒回應民間的訴求。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政府於過去五個月期間多次譴責及實施禁蒙面法,但卻無助緩和局勢,反令情況轉差,直言法例無法有效執行便形同虛設,批評政府動用大量資源、冒天下之大不韙去立法,最終只是凸顯出政府的無能及廢。普遍建制派議員則支持立法,議員邵家輝認為立法後示威人數有所減少,有助止暴制亂。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強調,政府不可再容許暴力事件發生,而社會已出現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情況,期望立法可減少示威者誤以為蒙面後違法便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的假象,透過立法的阻嚇性令暴力停止,社會盡快回復秩序及安寧。另外,莫嘉傑為黃大仙區議會選舉龍星選區候選人,其他候選人還有陳進雄、譚香文及岳敬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