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註冊西醫耿光天未有查詢病人對藥物的過敏紀錄,向病人處方盤尼西林類的藥物,令對方出現敏感而需留醫診治。醫務委員會昨展開紀律聆訊,裁定耿一項專業失德罪成,判停牌一個月,緩刑十二個月。
案情指,耿在一五年五月向患有腳痛的七十五歲病人處方抗生素藥物(Amoxycillin)時,未有查詢對方的藥物過敏紀錄,導致病人出現藥物敏感反應,呈嘔吐、眩暈及胸部不適等症狀,並需送院治療。
據病人指,自己過往曾對盤尼西林藥物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求醫時會表明自己的藥物過敏紀錄。委員會認為根據病人過往紀錄,醫生應向病人了解最新的藥物敏感情況。
代表耿的律師承認指控,並求情指耿在案發後已採取改善措施,包括在診症時,詢問每位病人的藥物敏感紀錄,而診所職員亦會再三覆問病人藥物敏感紀錄,確保無誤。另外,他指耿已從醫四十年,盼有機會繼續行醫,服務社群。
醫務委員會最終裁定耿罪成,但考慮到耿承認控罪並積極配合,而且過往紀錄良好,事後也有採取跟進措施,故判他在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緩刑十二個月,緩刑期間,需進修有關藥物安全守則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