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援雖設有租金津貼,但超租津的情況多達七成,即僅三成人可透過租津支付全數租金。施政報告將調高租金津貼每月最高金額,由一千八百多元至六千六百多元,增至約二千四百元至七千四百元,增幅約百分之三至兩成七。而政府將向有需要的健全成人重發自九九年取消的多項補助金及特別津貼,包括牙科治療費用等,預計會帶來每年九億六千萬元額外開支,佔綜援二百億元總開支約百分之五。
截至今年七月,領取綜援的個案達廿二萬二千多宗,當中年老個案約十三萬八千多宗,永久性殘疾佔一萬六千多宗。社會福利署會視乎申請者需要,按住戶人數提供不同特別津貼。施政報告指,將增加租金津貼的金額,如一人住戶的每月最高金額將由一千八百多元增至約二千四百元,二人住戶由三千七百多元增至四千二百元,六人以上住戶金額則由六千六百多元,上調至七千四百元,預計明年中有望落實。
現時只有長者及傷殘人士可領取多項補助金和特別津貼,合資格非長者健全受助人將事隔廿年重獲發放,據悉,將包括牙科治療費用、每兩年約六百元的眼鏡費用、電話費、託兒服務及社區生活補助金等,當中電話費亦適用於手提電話。由於涉及更新電腦系統等程序,亦要等待立法會財委會審批,預計相關補助金及津貼需時一年以上才可推行。
另外,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將上調每月最高豁免計算入息限額,由現時二千五百元增至四千元。消息指未來將不會強迫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參與計劃,只會發信鼓勵相關人士就業,強調不會因不參與而有任務懲罰。社會服務聯會認為,租津的增幅不足,預計仍有四成租住私樓的綜援人士須以生活費補貼租金,影響基本生活,促請政府再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