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年前十八歲的中五男學生,涉嫌在開學日當天企圖強姦十四歲同校「師妹」案,昨於高院續審。女事主X繼續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她承認屢向被告提到性話題,更會傳具挑逗性的黃色小說內容給被告,相反被告因怕坐牢而對未成年性行為非常有戒心,曾向她表明「等你十六歲先啦」。
現年二十一歲的被告陳展康否認企圖強姦及非禮罪。女事主X昨承認,在事發前已有一段時間,她斷斷續續都有透過短訊跟被告傾談性話題,被告跟她說有夢遺時,她會嘲笑被告:「多唔多?要唔要換床單」,她又會把具挑逗性的黃色小說內容傳給被告。但X否認是要激起被告的情緒,聲言僅是跟被告分享。此外,她又承認曾向被告傳過短訊說:「我很寂寞、空虛難耐,來安慰我吧」,又提議被告嘗試用手指探她的處女膜,但她強調大家一直只說不做,被告其實對於未成年性行為非常有戒心,因他怕要坐牢。
到被告十八歲生日那天,X要求單獨去他家,被告明言:「等你十六歲先啦」,但她回覆:「又唔係要你插入去,唔使等啦。」X昨解釋,她跟被告算是兩情相悅,但她不耐煩被告在別人前態度閃閃縮縮,有如搞地下情,她想被告正式表白,期望進一步親密行為,如拖手、攬錫,但並非要求跟他發生性行為。X指因為被告一直拖拖拉拉,她心灰意冷,事發前的暑假時,她對此段感情已半放棄,但開學當天,仍有叫被告跟其他同學到她家玩。
辯方律師詳細追問X指稱企圖強姦及非禮的經過,例如被告跟她的姿勢位置、動作力度等。X對一些細節表示記不起或不清楚,律師指:「你唔清楚,因為根本無發生過」,她斷言否認。律師向她指出辯方的說法,指事發當日,其他同學離開後,X先把頭挨到坐在椅上被告的大腿上,接着再叫被告跟她入睡房在床上排排坐,X主動撫摸被告,由胸口向下摸到他的皮帶附近。被告當時問X是不是想幫他口交,X答:「唔好啦」,此時有同學來電,被告便離開房間,而從來沒有發生如她所述的性侵事情。X不同意此說法。
案件編號:HCCC 1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