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大、自由度高的「自由工作者」,近年成年輕人新工種,惟政府對此身份未有明確界定,亦未有條例保障。有九十後自由工作者指被拖糧欠薪成家常便飯,有人面對不平等合約條款「有汗出、冇糧出」。美國早前推出新例保障自由工作者,立法會議員批評勞工法例落後,追不上時代步伐。
「預咗啲糧係嗰日出,佢(僱主)一遲出,我都唔知點算,啲錢係生活資金嚟(口架)。」以自由身擔任興趣班導師已六年的阿朗(化名)坦言,拖欠薪金仿成「常態」,他曾遭拖欠四萬元薪金,最長被拖數近一年,令生活大失預算。他惟有留意網上同行公開「黑名單」並提高警覺,又指近年自由工作者人數上升,期望政府加強保障。
近年愈來愈多年輕人成為自由工作者,尤其是從事藝術創作。但政府對此工作模式未有清晰定義,據政府統計處「自營作業者」,即從事本身業務/職業時為賺取利潤或費用而工作,並沒有受僱於他人或僱用他人,去年統計有廿二萬三千人,比前年多一萬人。不過,勞工處並未有此分類,亦無備存相關數據。
身份模糊令一眾業界未受保障。自由身編劇任俠憶述,不但曾被借故拖糧,更要簽署「不平等」合約,如有電影公司要求在電影上映後才向工作人員發薪,但電影上映日卻遙遙無期,工作人員變相零回報;也有公司「走法律罅」,令編劇成為「假自僱人士」,無法受勞工法例保障。
任指因自由工作者不受《僱傭條例》保障,遇上欠薪情況只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過程費時,勝算亦未必有保證。他與同行去年成立香港編劇權益聯盟,透過討論、磋商、行動等不同方法,希望可以改善業內欠薪風氣,減少行內人才流失,以免阻礙電影業發展。而該組織另一成員林善亦指,聯盟也在業內推廣有關「開筆費」的契約金概念,收取部分酬金才開工來自保,並會舉辦講座鼓勵同業發聲。
關注勞工權益的職工盟發言人坦言,近年自由身工作者的求助個案有上升趨勢,主要原因和相關人士近年開始重視自身權益有關。他又指出,現行《僱傭條例》過時,沒有涵蓋自由身工作者,同時也令工會無法行使《職工會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代表受害人討回應有權益。
曾在立法會提出相關議題的議員莫乃光表示,現時愈來愈多人選擇以自由工作者身份接工作,雖然自由度大,但實際上並無享有假期、醫療福利等勞工保障。他指勞工處對自由工作者的定義不清,有關人士未能歸類為僱員,還是自僱人士,他促當局更新相關定義,並希望能增加自由工作者可享有的福利。
勞工處回覆,沒有計劃修訂《僱傭條例》的涵蓋範圍,僅呼籲勞資雙方,洽談時應參考雙方意願,以制訂合約,保障雙方權益,如有僱員認為他們雖然稱為自僱人士,但其真正身份是僱員,並認為僱主沒有履行勞工法例下的責任,可向該處勞資關係科求助。
圖:關萬亨
文:李嵐、李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