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監管不力,變相縱容護老中心長期剝削內地輸入勞工。一名女外勞在土瓜灣一間護老中心任職超過三年,有人要求月薪僅一萬多元的她每月出糧後「回水」數千元予中心,更有人疑企圖以二萬五千元「掩口費」,要求另一名女外勞勿向外透露其薪金安排。二人多年來被剋扣工資逾五十萬元,不甘被剝削報警。九龍城警區重案組聯同入境處上月採取行動,以涉嫌串謀詐騙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中心四名現任及前任高層。外勞遭僱主剝削的問題已非朝夕,有工會狠批勞工處一直粗疏處理。
消息指,一名來自佛山的女子於一五年時獲聘來港,以輸入外勞身份合法在中心工作,薪金約每月一萬多元,惟有人涉嫌要求該外勞,每月在薪金中「回佣」數千元,兩年後再續約時,另有人再增加「回佣」金額。直至去年底,事主返內地後再來港向警方求助。至於另一名女事主亦是來自內地的外勞,被人以相同手法剝削工資。九龍城警區重案組經追查後,上月十四日掩至涉案護老中心拘捕一男一女管理層,事後拘捕一男一女前管理層。記者曾致電涉事護老中心,惟接線女職員指不清楚事件,着記者留下電話轉交負責人回覆,惟至今未有回覆。
警方發言人證實,九龍城警署四月九日及十五日分別接獲兩名五十歲及四十六歲的內地女子報案,指她們受僱於紅磡一間護老中心,期間每月支薪後,中心均要求她們將部分薪金歸還,涉及兩人薪金分別約為廿八萬五千元及廿六萬元。其中四十六歲報案人指職員曾給她約二萬五千元,要求她不要向有關部門透露其薪金安排。六十七歲姓張女子、卅八歲姓陳男子、卅八歲姓朱女子及五十二歲姓樂男子,分別涉嫌串謀詐騙及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暫獲保釋候查,本月中旬需再向警方報到。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曾陪同其中一名外勞楊女士到警署報案,工會當時指她經銀行出糧後,兩日後便有管理層要求她「回水」六千五百至七千五百元,四年間被扣工資及中介費分別為廿四萬元及四萬元。今年三月,楊女士在工會陪同下向勞工處請願,楊稱在職期間每天需加班三小時,每月按合約出糧的同時需以現金方式「回水」予僱主,入職時更被迫簽了如白頭單、甚至白紙等不明文件。
楊向勞資審裁處追討僱主的案件四月八日提堂,僱主否認剋扣工資,裁判官指案件或涉及欺詐,建議她報警,故她翌日報警。勞工處發言人指,一月時曾為勞資雙方舉行調停會議,因未能和解,該處已應勞方要求轉介個案到勞審處作仲裁,如有資料顯示僱主涉嫌違反勞工法例,勞工處會進行調查,如果有足夠證據就會檢控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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