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有句名言:「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意思很清楚,只有通過合理合法的鬥爭才能擊退肆意搗亂的人,使他們不敢輕易造次;相反,一味姑息縱容,忍讓妥協,對方只會得寸進尺,後患無窮。對照修訂《逃犯條例》一役,不管反對派如何危言聳聽,也不管他們如何挾民意自重,都不能動搖修例本質就是堵塞法律漏洞,為香港洗脫逃犯天堂惡名。整件事黑白分明,毋庸置疑,只要港府堅定立場,建制派團結一致,歪理自然不攻自破,堅持到最後就是勝利。
為了阻止修訂《逃犯條例》,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經過「一哭二鬧三拉布,四告洋狀五上街」都不得要領後,昨日所謂的「反送中」遊行更是「盡地一煲」、全面反撲。「搞事四人幫」當然不會缺席,人稱「漢奸黎」的壹傳媒黎智英急不及待搶佔遊行隊伍龍頭,儼然以總指揮自居,指手畫腳,醜態百出;自認「日日做漢奸」的李柱銘則繼續歪理連篇,瘋狂抹黑,甚至指已移民的港人日後回港也會被引渡,直把人當白癡。說穿了,修例擊中他們的要害,洋奴漢奸狗急跳牆,已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
誠然,昨日的遊行人數不少,警方公布的數字是二十四萬人,民陣則一如既往「大發水」,吹噓超過一百萬人,報大好幾倍。其實,人數多又好、少也罷,並不代表一切,畢竟香港是一個人口逾七百萬的城市,社會有不同意見不足為奇,故此多少人參與遊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情的本質和港府的態度,何況支持修例的聯署已經超過七十萬,難道反對派製造的就是民意,支持修例的民意就不是民意?
必須強調,修訂《逃犯條例》絕對不是甚麼洪水猛獸,不過是為了填補法律長期存在的漏洞,令逃犯不能以香港作為藏身之所,令移交逃犯更加對等,令法治之區、安全城市名實相副,同時為台灣殺人案的死者昭雪伸冤。除了勾結外部勢力顛覆分裂國家的漢奸走狗、干犯嚴重刑事罪行潛逃在外的罪犯毒梟,奉公守法的市民根本沒有影響,也沒有甚麼值得害怕。
再說,縱然司法區不同,縱然內地在法治人權方面有可議之處,也不代表可以讓跨境犯罪放任自流。海峽兩岸政治對峙,但雙方早已簽署引渡協議;中國展開全球「獵狐行動」,追緝逃亡海外的貪官,也得到西方國家配合。連台灣都同意與大陸互相引渡,香港卻反對;連西方先進國家都紛紛向中國移交逃犯,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卻拒絕,這不是荒天下之大謬嗎?
顯而易見,反對派之所以胡言亂語,抹紅抹黑,大搞白色恐怖,絕對不是出於維護人權自由,而是作賊心虛,心中有鬼。他們為了自保,為了配合外部勢力在港搞風搞雨,為中央添煩添亂,不拉倒修例不罷休,手法同當年反二十三條立法如出一轍。首先是製造謠言,散播恐慌,將修例政治化、妖魔化;然後發動市民上街,製造民意向當局施壓;同時在立法會撒潑耍賴,告洋狀哭秦庭,內外夾擊。這些伎倆屢見不鮮,過去亦令他們嘗到不少甜頭,當年二十三條立法功虧一簣,國民教育半途而廢,俱是例子。漢奸黎昨日便恍似打了雞血似的亢奮,揚言要繼續上街,逼到政府跪低為止;民陣甚至表明「預演包圍立法會」,煽動群眾以身試法,企圖再次複製歷史。
如今最關鍵的問題是,面對反對派瘋狂反撲,港府是否會堅持到底?建制派是否會團結一致?當年二十三條立法功敗垂成,自由黨臨陣倒戈,港府態度軟弱,中央畏首畏尾,終於一子錯,滿盤皆落索。現在國際形勢比當年更複雜,處境更危急,如果當局再次跪低,再次向洋奴漢奸低頭,管治威信勢必蕩然無存,香港只會萬劫不復,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也就無從談起。
回歸以來,以漢奸黎為首的反中亂港集團興風作浪,把香港搞得烏煙瘴氣,亂象層出不窮,由於他們有外部勢力撐腰,有司法提供保護傘,不管如何胡作非為,如何搞風搞雨,都沒有受到法律懲罰,以致香港愈來愈亂,反華勢力愈來愈囂張,愛國力量愈來愈薄弱,甚至連港獨也蔚然成風,年輕人個個以反中亂港為時尚。故此,只有完善法例,讓他們失去保護傘,讓他們末日來臨,香港才能撥亂反正,重出生天,才能實現真正的回歸,這樣的回歸才有意義!
佔領之亂,中央嚴守底線,以拖待變,反對派無法達到目的;高鐵一地兩檢,爭議鬧個不休,中央寸步不讓,最終安然度過。如今戰場轉移到修訂《逃犯條例》,中央支持港府依法修例旗幟鮮明,故成敗全取決於港府能否企硬、建制派是否團結。實際上,建制派在議會內人多勢眾,佔有優勢,只要守住陣地,不倒戈不內訌,反對派就算有魔術棒也變不出甚麼花樣。港府也是一樣,只要不自亂陣腳,站穩立場,反對派要包圍立法會就由他去吧,最後必定徒勞。
團結就是力量,堅持就是勝利。修訂《逃犯條例》之爭,是正義與邪惡之爭,是真理與歪理之爭,關乎整個管治乃至一國兩制的重大原則問題,猶豫不得,退讓不得。團結一致,擊破謊言,堅持到底,勝利必會站在我們這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