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廢武功 蕭源夫婦涉洩試題案或改控

【本報訊】自終審法院上月就協和小學教師涉洩露面試試題案駁回律政司上訴,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使用自己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後,該項被形容為「萬能key」的控罪已被「廢武功」,多宗同類案件已撤控或改控其他控罪。同受影響的「補習天王」蕭源夫婦涉嫌以手機收發中學文憑試試題案昨天再提訊時,控方申請擬將案中「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改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三罪,惟辯方指控方遲至上星期五才臨急提出修改,而且修改幅度大,要求押後以便研究,裁判官聞言一度質疑「大家冇諗過會修改控罪咩?」但最終仍批准押後至六月十八日再訊。

本案是自終院就「協和案」作終極裁決後的第五宗同類案件再提訊,之前四宗均涉及偷拍,其中三宗撤控、一宗修改控罪繼續檢控。本案四名被告依次為蕭志勇(即蕭源,四十二歲)、張國權(四十三歲)、吳宏樑(四十三歲),以及蕭的妻子蔡盈盈(即蔡怡,卅三歲)。資料指,蕭氏夫婦案發時為現代教育中國語文科導師,張、吳則報稱教師。

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時,控方申請將舊有的兩項串謀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及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改以另外三罪代替,但庭上未交代控罪內容。據了解,控方擬將原來三罪改為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庭上則指,由於控方遲至上周五下午才傳交新修訂控罪書內容,而且修改幅度大,故要求押後,以待研究控方的修訂基礎,並向各被告解釋。

裁判官准6‧18再訊

裁判官稱本來以為控辯雙方早已預計會修改控罪,理應盡早處理,質疑為何要一再押後。辯方強調沒想過控罪會作如此大幅度修改,將會爭議蕭源是否牽涉串謀犯本案。

辯方另質疑控方本來可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檢控各被告涉嫌洩密,卻因錯過檢控時限而「繞過」該例。控方未作回應,裁判官聽畢辯方陳詞後批准將案押後。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指,蕭、張共同面對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二人於一六年三月十日至廿二日,串謀使張身為該年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的口試主考員時,蓄意向蕭披露該科試題。蕭、吳另共同面對另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二人於一七年三月一日至九日,串謀使吳身為該年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的口試主考員時,蓄意向蕭披露該科的評分準則。蔡則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她於一七年四月五日身為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卷二(寫作能力)的監考員,蓄意向蕭披露該科試題。

案件編號:WKCC 255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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