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生否認虛構事件引老師注意

【本報訊】三十七歲平面設計師方世琦,約於六年前在巴士結識十歲小學女生後,涉嫌捉着她的手隔褲放在自己陽具上,五年後再在家中涉嫌要她替自己手淫和強吻她,事後被控非禮等三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辯方盤問女事主X時指,X在運動訓練營向教師講出遭非禮時,剛發生女運動員公開聲稱遭教練非禮一事,質疑X為吸引老師注意才虛構被非禮。X否認該說法,聲稱對上述的女運動員公開事件印象模糊,也不知當時興起的「#MeToo」運動。

辯方指稱,X向老師講出事件,是為了引起老師注意,而她事發後沒有向同學和家人說出事件,是因為根本沒被侵犯。X不同意辯方的說法,指該老師和她關係較好,「有乜都會同(老師)佢講」。X又表示,被告曾叫她不要說出事件,她視被告是朋友,有信任關係,自己很重視友誼,加上她和父母關係不好,又遭同學欺凌,故沒有向其他人講出事件。

因「友情先行」 升中無封鎖被告

另X曾稱於一五年升中後,便沒與被告聯絡,至兩年後才再收到被告短訊,辯方質疑X當時為何不封鎖被告訊息,尤其是X多年前曾遭被告非禮。X解釋她以前不了解被告的行為如此嚴重,加上事隔多年,她以為被告有所改變,而她又是「友情行先」,覺得封鎖被告「好殘忍,好冇交帶」。

案件編號:DCCC 320/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