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廢萬能Key武功 相關8案仍未檢控

【本報訊】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能應用在使用自己手機或電腦犯案的案件後,律政司即痛失檢控「萬能key」,被迫叫停多宗以此控罪檢控的個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提問時透露,截至上月三十日,警方仍有八宗與「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有關的案件等待處理。另有一宗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的案件,早前已改控《醫院管理局附例》,有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

社會十分關注警方日後會如何處理偷拍裙底等罪行,保安局重申現時仍會視乎案件的實際情況和證據,控告有關「遊蕩」、「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或普通法的「破壞公眾體統」罪行。至於「窺淫罪」方面,法改會上月三十日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新訂該項相關罪行,保安局歡迎法改會的建議,會待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七月討論相關事宜後,再展開諮詢。

針對拍攝行為 檢視《私隱條例》

若拍攝行為涉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指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可向有關人士發出通知,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及監禁兩年,另處每日罰款。

被問到政府會否修訂及改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安局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聯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開展檢視《私隱條例》相關規定和罰則的工作,包括研究設立強制性資料外洩通報機制、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及對資料處理者的規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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