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公司男主任兼職做Uber司機期間,於車內安裝針孔鏡頭對準後座女乘客裙底,並接駁手機邊駕車邊看「實時直播」裙底春光,因遇上警察路障而揭發。涉案四十四歲被告黃耀朗早前於沙田法院,承認載客取酬及有違公德兩項控罪,昨被判監兩個月及罰款二千元。裁判官指出,鑑於有不少巿民會使用召車的有關服務,尤其是夜歸女士毫無防備,為保護女性須判監以懲以作阻嚇。
裁判官表示被告在車內設置的鏡頭,刻意瞄準女乘客大腿內側及私處,一旦乘客未有提防且坐姿放鬆的話,便很易被拍到裙下春光,因此被告的犯案是明顯經過細心思量。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的妻子有長期病患及有情緒問題,自兒子出生後其妻更全力照顧兒子而忽略被告,夫婦已有十年沒有行房,故被告才以「超錯」的方式去滿足性需要,尋求一時的刺激及快感,亦藉此紓緩從債務及家計而來的經濟及生活壓力。
辯方續指,被告被揭發後,感到非常羞愧兼無地自容,對家人亦造成重大打擊,惟家人最終仍原諒及支持被告。而本身有正職的被告,因涉及本案而喪失晉升做物流經理的機會之餘,亦因此丟職。被告明白到公眾對此類案件的厭惡,及對女性尊嚴及私隱的踐踏,已深感懊悔,並真誠向女事主致歉。
案情指,去年九月八日凌晨三時許,被告駕駛一輛豐田七人車,接載一名廿八歲女財務顧問從尖沙咀到沙田。當駛至獅子山隧道出口時,被告被警方截停進行呼氣測試,期間警員發現一部放在軚盤下的手提電話,正在實時直播後座上已經睡着女乘客之裙底影像。
警方進一步搜查車廂,發現前排司機位及乘客位的椅背上均裝有針孔鏡頭,而在被告的兩部手提電話內,則找到有八百多段短片,其中十三段拍到本案女事主。
案件編號:STCC 90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