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六年的大年初一及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四名被告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等七罪,四男五女陪審團昨於高院第四日退庭,惟商議約十個多小時仍未能作出裁決,法官在昨晚七時四十五分着他們先休息,並於今早九時半續商議。陪審團現時退庭商議共約四十小時。
另外,法官亦向控辯雙方表示,將於今天提醒陪審團,如經商議後,就部分控罪仍未能達成裁決,但有部分控罪則已達成裁決的話,亦可通知法庭。法庭會先聽取有裁決的結果,至於無機會達成共識的控罪,法庭可就該些控罪解除陪審團職務。
四名被告依次是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四人同被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偉業另外單獨被控六罪,包括三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容分別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在砵蘭街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亞皆老街襲警。其中梁天琦由囚車押走,另外三名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