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獎金案國泰經理四罪表證成立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涉嫌透過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暗自推薦三名他不認識的下屬親友入職,藉此騙取獎金共四千五百元,事後被該下屬揭發。涉案經理被控四項欺詐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今日由辯方作結案陳詞。

事後已離職的卅九歲被告羅學賢,被指控於二○一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向女下屬龔月玲訛稱,若龔推薦好友阮虹瑋、前同事俞嘉輝及龔的丈夫梁偉程申請比龔較高級的職位,龔將不會獲發推薦獎金;被告又被控在同一時期,向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訛稱上述三名申請人獲羅推薦,令公司分三次向羅發放各一千五百元的推薦獎金。

梁偉程昨出庭作供稱,他於一五年底為申請該公司的貨運服務督導員一職,透過妻子龔月玲轉交履歷給被告,但梁表示,他並非同意由被告推薦自己。梁又指,他在入職後約一個月才認識被告,之前二人並不相識。

引薦計劃未為「朋友」定義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朱永潔(譯音)則供稱,由於長期人手短缺,公司遂設立員工推薦計劃,以吸引員工引薦親友長期效力。朱指出,人事部不會特別核對推薦表格上的資料是否真確,因相信員工填寫的資料應該屬實。朱強調該計劃要求員工推薦的對象規定是親戚或朋友,雖然「朋友」定義廣闊,計劃又未為「朋友」設定義,但朱認為「最起碼受薦人要識推薦人」。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 50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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