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婦人去年於Facebook認識一名「美國飛機師」,兩人相識僅一個多月,對方便說要寄送她價值逾十萬美元的名貴禮物。婦人一心期待,期間卻收到郵遞公司職員來電,稱其「禮物」過重、需辨別真偽及聘請保安押運等,要婦人繳費處理。婦人遂在五日內六度把共逾卅三萬元存進對方指明的五個戶口,到第六次付款後終起疑,向丈夫求助才知受騙報警。她日前委託律師入稟區域法院,向該五個戶口的持有人追討款項。
原告鄭淑英,居於葵涌一個公共屋邨。被告依次是魏玲玲、馮孝福、譚介雲、古澤反章及高榮盛,其中馮及高的地址為內地、古澤的地址則為日本京都,其餘二人則居於本港。原告於入稟狀指,於去年九月一日,上網認識了一名叫「James Chung」的男子,James自稱在美國出生,任職飛機師。兩人交換了電話號碼後,繼續透過WhatsApp交流。
至十月十二日,James向原告說給她買了名貴禮物,問她地址後說要寄給她。不過,同月十五至十九日內,原告共七次收到聲稱是速遞公司打來的電話,說給她的包裹超重、內有現金、要請人押運、及要向香港海關付稅等理由,要求原告付數以萬元計的罰款、保證金及稅金等,且金額愈來愈大。
原告不虞有詐,且每次James都會催促她付款,她遂先後六次將共卅三萬二千多元存入對方指定的戶口內。直至十月十九日,原告下午才付完三萬九千元香港海關稅金,晚上又接到電話說包裹遭香港警察扣起要她再付保證金,她才起疑,向丈夫求助才知受騙,遂報警處理。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五名被告處理原告錯誤存入他們戶口內的金額,並下令要他們即時將有關存款歸還原告。
案件編號:DCCJ 134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