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38歲父涉帶幼女到酒店房非禮

【本報訊】案發時年僅六歲的女童,報稱放學後被父親帶到酒店房間,遭父親脫去內褲摸臀及私處附近非禮。涉案父親被控非禮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事主:一個姐姐五個叔叔在床

報稱無業的卅八歲男被告,被控一七年三月廿九日在旺角「漢口酒店」房間內非禮女童X。庭上披露,被告與X母親在事發時正辦理離婚手續。據X在錄影會面中描述,被告當日與一名她不認識的「叔叔」接她放學,然後帶她到酒店房間,她看見房內「有一個姐姐和五個叔叔」坐在大床上,控方欲追問眾人去向時,裁判官出言制止,指此議題與本案無關。

X續指,她入房後趴在床上看電視時,被告伸手入她的校服裙並脫下她的內褲,然後「爸爸摸我Pat Pat、摸我下面嗰度」,當被告摸她「下面」時令她「好痕」。被告用手指「摸咗好耐,篤咗好耐」後,讓X穿回內褲,把她交由同行「叔叔」送返家,被告則留在房間。

庭上披露事件事隔七個月才曝光,被告於該年十月被捕,當時他在警誡下稱「我冇做過」。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解釋,當日本來與朋友打算帶X出外晚飯,但他臨時需上班,剛巧X又睡着,遂先抱X到他租住的酒店房間休息,然後吩咐朋友送X返家,他否認曾脫X褲或摸她下體。

案件編號:KCCC 34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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