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無業漢前年聘請印尼女傭照顧其十三歲智障女兒,惟印傭在上工首晚即遭他性侵。當晚印傭睡在女少主身旁時,無業漢入其房向她大肆撫摸全身,一周後重施故技再非禮。之後兩日先後在睡房及廚房內強姦印傭,更企圖在她口內射精。涉案五十五歲被告曾偉新,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成,昨被重判入獄十一年,法官判刑時更狠批被告「恃勢凌人、肆意淫辱,行為卑劣。」
被告被控在前年十二月十日及十八日,在其黃大仙下邨家中兩度非禮當時廿七歲女事主X,他另被控在同月十九及廿日,在家兩度強姦X。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內地出生,曾任廚工,是家中經濟支柱,他自前年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他對妻子及其智障女兒十分掛念,其妻昨亦有到庭聽判。
法官李瀚良引述事主的心理專家報告指,她事後患有嚴重創傷後遺症,曾經嘗試自殺及自殘。法官指本案涉及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身為僱主違反對事主的誠信、事主事發時遭受暴力對待、被告無使用安全套、在事主上班首天已開始性侵犯等等。法庭需對被告判阻嚇刑罰,以反映社會大眾對此類案件的厭惡,及反映事主所受的屈辱。
案件編號:HCCC 18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