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去年實施新外傭清潔外窗條款後,相信明年一月一日起,絕大部分外傭會受到條款保障,而有僱主明知故犯,有機會影響勞工保險的賠償事宜,若僱主違規要求外傭將身體靠出窗外清潔外窗,導致外傭墮樓身亡,有可能被保險公司追討最高約三十八萬元的賠償額。
香港保險專業人員總會會長張偉良稱,現時僱主為外傭購買的勞工保險,外傭身故賠償額按年齡而定,四十歲以下可獲賠償八十四個月薪金,按現時每月四千五百二十元計算,賠償額近三十八萬元,而四十至五十六歲者則獲賠六十個月薪金,五十六歲或以上就有三十六個月。
張指,若僱主違反條款要求外傭抹窗,導致外傭墮樓死亡,僱主可主動提出按勞工保險金額賠償予外傭,若他循保險方面解決,由於勞工保險屬法令保險,法庭可要求保險公司先賠償給死者,但由於僱主違反條例,以及未盡「最高誠信」的責任,包括違規要求外傭抹外窗,甚至未有安裝妥善窗花等安全措施確保外傭安全,都會影響其保險條款,保險公司有機會在事後,透過民事途徑向涉事僱主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