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廿一年,亂足廿一年,尤以司法不公成為最大亂象之源,一言以蔽之,就是「反中亂港獲姑息,愛國愛港受打擊」。繼雙學三子獲終院終極放生後,捉放曹鬧劇再次上演,反新界東北發展案十三名被告昨日獲終院網開一面,即時獲釋。事實一再證明,反對派有免死金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淪為空話,香港沉淪已是無可避免。
眾所周知,案中十三名被告四年前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立法會事後需花費四十萬元維修,又因為有示威者企圖用竹枝撬開立法會大門,導致保安員受傷,有人更需放病假長達近三個月,可見這是不折不扣的暴力傷人案,性質嚴重。惟弔詭的是,終院法官一方面認同本案涉及暴力,律政司亦明確指出判處監禁合適,但另一方面又接納辯方所言,指上訴庭就「雙學三子案」所訂立的新量刑指引並無追溯力,不適用於本案;案中部分被告當時未滿廿一歲,判處監禁並不公平,律政司更明言「是否維持上訴庭以監禁十五個月為量刑起點有商榷餘地,終院可自行決定合適刑期」,擺明為放生提供藉口。結果在各方默契配合下,十三名年輕人被裁定上訴得直,不用重返監牢,「皆大歡喜」。
判決後,有人佔了便宜還賣乖,揚言判決結果令抗爭路更難行;有人則一臉得色,批評政府打壓無用。可以說,今次判決釋出的訊息清楚不過,就是繼續壯大反對派的力量,繼續鼓吹反中亂港生力軍前赴後繼。更重要的是,終院接連放生反對派,無異於為日後的佔中案埋下「一錘定音」的伏線。
這樣說並非無的放矢。司法對反對派法外開恩的藉口向來層出不窮,「疑點利益歸被告」、「證據不足」、「證據太多」等伎倆已不新鮮,現在一招「新指引」更恍如度身訂造。既然雙學三子衝擊政總案、反新界東北案皆發生於「新指引」之前,「新指引」又沒有追溯力,以此類推,佔中案同樣發生於「新指引」之前,四十多名佔中搞手又號稱「和平」,逍遙法外的結局也就寫在牆上。欲赦之罪,何患無詞,難怪身為金主兼黑手的黎智英胸有成竹,一早揚言「不怕坐牢、就怕洗廁所」,也難怪「政治主教」陳日君聲稱為沒有被起訴感慚愧,皆因司法運作全部在他們掌握之內,如今不過按本子逐一上演。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別看港府口口聲聲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和基石,以捍衞者自居,實際上並不是這麼一回事。香港近年亂象不斷,邪風四起,正是司法不公,人妖顛倒,律政司帶頭破壞法治所致。人們看見的是,帶有政治性質的案件固然沒有公平可言,即使是一般刑事案,律政司也是處理得一塌糊塗,甚至助紂為虐,變相幫犯罪者脫身。律政司早前處理一宗涉及假文件借貸的財務詐騙案便是經典,竟向兩名涉嫌放高利貸及洗黑錢的財務公司職員發出免予起訴書,結果昨日遭主審法官怒斥過於輕率,沒有考慮證人的可信性及可靠性,沒有認真察看文件,直指其中一名證人「分分秒秒都講緊大話」,最終裁定各被告罪名不成立。堂堂律政司,表現竟然連中學生都不如,情何以堪?
一不離二,二不離三。日前的小學教師洩漏試題案,律政司被高院指斥一直錯誤理解「不誠實取用電腦」法例,又是另一經典。連如此低級錯誤也屢犯不改,更要上訴至終院,可謂匪夷所思,結果是同類案件需緊急煞停,更隨時掀起大規模翻案潮,影響深遠而惡劣。古人說,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律政司質素良莠不齊、泥沙俱下,司法不公復檢控甩漏,法律還有尊嚴嗎?法治基石還能保持嗎?香港法治淪喪,禮崩樂壞,是非混淆,正是自律政司墮落始。
最不堪的是,律政司不僅帶頭破壞法治,而且恐洋懼外,欺善怕惡,執法雙重標準,對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肆意踐踏,對有外部勢力撐腰的牛鬼蛇神退避三舍。君不見,小市民一旦觸犯法律,哪怕只是涉及一元幾角的芝麻綠豆般小事,也嚴懲不貸,相反,達官貴人或反對派頭面人物犯法,不管性質多麼嚴重,也往往獲得放生,甚至連起訴都免了。黎智英粗暴辱罵兼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記者就是典型例子,律政司拖延逾十五個月都不起訴,即使東方先後九度去信質詢,受害記者親自發聲,律政司依然大玩拖字訣。更不必提政治黑金案,由付錢的金主到收錢的政客都一律獲放生,至於壹傳媒歷年來宣淫販賤被判罪成的案例「厚過電話簿」,司法機構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更是屢見不鮮。
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何況黎智英的光頭上不止一把司法保護傘,整個港府都是其保護傘,有恃無恐又何足為奇。反觀佔中期間發生的七警案以及前警司朱經緯案,則沒有這麼幸運,只能落得鋃鐺入獄的下場。執法有罪,犯法有獎,這何止是雙重標準,簡直是對正義的蔑視,再次印證「反中亂港獲姑息,愛國愛港受打擊」已成為特區的主旋律。
《水滸傳》中,「小旋風」柴進因為出身高貴,獲朝廷頒發鐵券丹書,他的莊園因此成為招降納叛的大本營,想不到在廿一世紀的今天,在自詡法治之區的香港,反對派享受的免責待遇比古時候的權貴有過之而無不及,寧不怪哉!
回歸廿一年,香港不斷墮落,連南亞兵團都囂張猖狂,港獨更如野草蔓延,不是無緣無故的,所謂堡壘最易從內部攻破,淪落至此,與其說是外部勢力搞鬼,不如說是司法姑息養奸,港府投鼠忌器,中央不聞不問。每個有血性的香港人,怎能不發出回歸有何意義的大哉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