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教會聾啞孽緣情夫上門殺主婦

「自殺定自首呢?」在公園通宵徘徊的聾啞漢葉啟明不斷地在腦中天人交戰,但想到自殺「神會加罰」,他決定自首。在教會做執事的他,為虔誠教徒,卻因抵受不住三十九歲女教友吳桂芳的誘惑,雙方發展婚外情,行為上三番四次不忠,他受盡良心譴責及愧疚,阿芳又多次威逼其離婚,令他壓力爆煲,最後選擇刺死對方作「解脫」,亦為孽戀畫上句號。阿芳的丈夫雖已赦免啟明的罪行,為免觸景傷情,已與兒子搬離案發公屋單位;而現時居住的租戶則稱,搬進時已知單位是凶宅,但沒有心理負擔。

住在沙田新翠邨新明樓兇案單位隔壁的許太,清楚記得案發當日為○八年中秋節前夕,晚上天氣依然翳熱,突然傳來隔壁小童「救命呀!救命呀!」的呼叫聲,從而揭發這宗命案。「個男人(阿芳丈夫)會同鄰居點頭打招呼,但個女人(阿芳)比較冷漠,經常低着頭,與鄰舍關係一般,可能因聾啞有點自卑。」許太表示,在命案後約一、兩個月,房署已安排調遷,估計阿芳的丈夫為免觸景傷情,及希望兒子健康成長,所以很快搬離。

而現居於兇案單位的租戶則表示,搬進該單位約兩年,房署曾告知單位曾發生命案,而她沒有追問命案詳情,亦「唔想知」,免對心理造成障礙。

記者再到啟明與阿芳所屬的香港聾人基督教會,同是聾啞人士的鄺姓傳道人表示認識兩人,亦知悉當年所發生的事情,問到有否到獄中探望啟明,他用筆寫下「不容易,因改規定」,記者問是否以前可以,現在不可以,他點頭稱是,當記者欲進一步查詢時,他則婉拒再答,並禮貌地關上門。

煩厭無比 立心斷「婚外情」

「快啲去我屋企,同去快餐店幫我買嘢食。」○八年中秋節前夕,當啟明看到阿芳發出的短訊,他感到無比煩厭,很想為這段「婚外情」作個了斷,於是決定實行潛藏腦海已久的殺人計劃;他先到九龍城購買刀、衣服及帽子等物品,為殺人後喬裝做好準備,當日約下午三時,他抵達阿芳位於新明樓的單位,為免被升降機拍下出入行蹤,他於廿四樓步出,然後改行樓梯到阿芳的單位。

當阿芳開門時,莫名怨氣湧上心頭,啟明未有細想,即揮刀從後直插向其頸部,阿芳錯愕地張大口,他即時拔刀再插,「當時個心好亂,我合埋眼祈禱求天父赦免,然後係咁插、係咁插。」最後阿芳不支倒地,並吃力地喘着氣,為免有人聽到喘氣聲,啟明於是拿起枕頭壓住阿芳的臉,直至她停止掙扎為止。

靜下來後,啟明發現阿芳血流披面,而他自己亦滿身是血,驚惶失措下,他奔入廁所清洗手上血漬,並將現場可能留有其指模的地方徹底清理,繼而換上準備好的新衣服,才關門離去。晚上十時許,阿芳的丈夫及兩名兒子回家,發現身上滿布血洞的阿芳倒斃於廳中,大驚下報警才揭發這宗聾啞孽緣。

青梅竹馬 重逢愛火再燃

同為聾啞人士的啟明與阿芳,原來是聾人學校的同學,兩人青梅竹馬,互生情愫,經常一同返教會,惟畢業後,兩人分開發展,並各自組織家庭,後來因同屬一個基督教會的教友而再次遇上,兩人不時相約食飯、傾偈,感情要好,外出時,阿芳會翹着啟明手臂,啟明亦會視阿芳為妹妹般,輕撫其頭部。

○七年十月,這段純潔友誼關係出現變化,身為教會執事的啟明,不時會上門為教友做維修,教友視為好好先生。阿芳遂以居所水管及抽油煙機失靈,誘騙啟明上門幫忙維修,並趁家中無人引誘啟明,他曾嘗試拒絕,但最後都抵不住誘惑與之發生關係,事後他感到懊悔難受。

三度性交 受盡良心譴責

其後阿芳再以不同理由,誘使啟明到其住所,由○七年十月至○八年中,兩人三度進行性交,啟明受盡良心譴責,感到沮喪及憤怒,曾想過向牧師坦白兩人的關係,但遭阿芳拒絕;阿芳除不時向他狂發短訊,令他不勝煩擾外,更多次威逼要他與妻子離婚,壓力加上罪咎感瀕臨爆破邊緣,為徹底擺脫阿芳的纏擾,啟明最後動了殺機。

刺殺阿芳後,啟明回家與家人晚膳後便離家失蹤,經過三天的風餐露宿,他曾想過跳海自盡,但一想到神會怪罪,他就決定自首;他先向牧師及妻子坦白及懺悔,然後在牧師陪同下,到警署向警員遞上紙條:「我要自首,我殺了吳桂芳」。

聾啞孽緣案經過

案發時間:二○○八年九月十三日

案發地點:沙田新翠邨新明樓一單位

案發經過:案發時四十五歲、任職教會執事的聾啞已婚漢葉啟明,與三十九歲、同為聾啞的教友吳桂芳發展婚外情,更遭吳多次逼婚,葉抵受不住壓力及罪咎感,持刀將對方刺斃

結果:葉誤殺罪成,被判入獄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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