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老字號「黃道益活絡油」的創始人黃道益及其前妻羅金梅,被指在過去四十一年以信託方式代四名子女持有長沙灣一個單位,四名子女現透過民事訴訟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黃道益交出樓契及以四百六十八萬元把該單位賣給一間由他們出任董事的公司,以及按業權比例把款項分給四名子女。
四名原告包括黃天賜、黃玉娟、黃慧娟、黃嫦娟;兩名被告是原告的父母黃道益和羅金梅。入稟狀透露,四名原告與羅金梅報稱地址都位於葵涌一座工業大廈,而黃道益的地址則位於屯門。
入稟狀指,根據一份一九七七年的法律文件,兩名被告是以信託方式代四名原告持有長沙灣道一九○至一九二號富安大廈的涉案單位,而四名原告已是成年人,四名原告一致同意撤銷該信託,並要求黃道益交出業權文件和在法庭頒令的廿八日內簽署法律文件,以四百六十八萬元價錢將該單位賣給 WTY World Dynamic Limited,並把款項按業權比例分給四名原告。
案件編號:HCMP 13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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