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發展 平均罰款升56%

【本報訊】違例填塘、填土,非法將農地用作儲物工場等不時在新界發生,規劃署統計顯示,截至今年六月底,共發出八十三張違例發展傳票,約為去年全年的四成一,但個案平均罰款較去年上升五成六,由去年的七萬四千二百元,上升至今年平均十一萬六千三百元,今年最高罰款的個案為四十七萬元。

保育地帶農地優先處理

規劃署推出規劃執行管制及檢控的新宣傳刊物,署方指會調查所有涉嫌違例發展,承諾在收到該投訴或舉報後四個星期內進行視察並回覆。規劃署會優先處理幾類違例發展,如位於或鄰近生態易受影響地區、具重要生態價值地區和自然保育地帶;在「農業」地帶內涉及填土/填塘的違例發展;在一般不受違例發展擴散所影響地區內的違例發展;危及公眾健康/安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等。

該署指,如沒有遵從強制執行通知書、停止發展通知書及恢復原狀通知書的規定,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處罰款最高五十萬元,而在通知書指定期限過後沒有遵從規定的期間,則每一天可另處罰款五萬元;第二次或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最高一百萬元,每日另處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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