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律政廢衙門

律政司胡告濫判已成常態,有罪的往往獲放生,無罪的卻遭受無妄之災,結果是香港法治淪喪。最近高院就一宗小學教師疑外洩試題案頒下判詞,指律政司將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犯罪,一律以「不誠實取用電腦」檢控是錯誤理解法例,所有同類案件因而緊急煞停,可謂將律政司質素泥沙俱下的不堪現實暴露無遺。

正因為律政司錯誤理解法律條文,胡亂以不合適的條例進行起訴,一些用手機偷拍女性裙底的變態佬隨時逍遙法外,之前被判罪名成立的案件更可能大規模上訴,說到底是律政司冇心冇肺,自取其辱。事實上,司法質素江河日下並非始自今日,早有前刑事檢控專員踢爆,律政司為節省成本,不惜將大量案件外判予未夠班的新紮律師,結果裁判法院的定罪率不足五成,令人驚訝。

最可笑的是,律政司為省錢而犧牲司法質素,卻一味霸住中區心臟靚地,即舊政府合署西座做律政中心,倘收回該地拍賣建屋,收益必定大於用來做廢衙門。要是省錢對律政司真的如此重要,不是應該從律政中心入手嗎?現在簡直本末倒置。

當然,要數律政司對法治最大的損害,必定是選擇性執法,而且永遠是反中亂港集團得到包庇。君不見,漢奸黎恐嚇東方記者案事發逾年,律政司依然唔嗲唔吊,甚至以「再徵詢法律意見」作為拖延的擋箭牌。事實證明,本港法治淪喪,除了是律政司唔夠班,根子還是律政司身在漢營心在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