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例豁免鐵路工程 屋署仍有權制裁

【本報訊】鐵路工程豁免於《建築物條例》,令人憂慮港鐵工程無王管。屋宇署解釋,獲豁免的只是部分規定,該署仍然要求港鐵確保工程管理並不遜於條例規定,而且制裁權力並無豁免,如發現違反條例,會按照一貫程序處理。

屋宇署指,考慮到鐵路建造工程的特殊性質,有別於一般建築工程,根據《香港鐵路條例》訂明的機制,港鐵沙田至中環線紅磡站擴建工程獲豁免於《建築物條例》部分規定,但只限於涉及委任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審批圖則、發出工程施工許可,以及發出佔用許可證的程序。

偏離設計 可要求作補救

該署指,建築事務監督(即屋宇署署長)會向港鐵發出豁免文書,規定港鐵必須委任具備適當經驗及資格的人士負責不同工作範疇,並訂立項目管理計劃,以確保工程管理並不遜於《建築物條例》要求,並就指定類別的工程徵詢該署意見,包括近日紅磡站連續牆改動。當建築事務監督認為任何工程偏離了既定的設計或工序,可要求港鐵採取預防或補救措施。

港府發言人又指,沙中線工程由政府委託港鐵進行設計、建造及試運行,而土瓜灣站更屬於政府土地內進行的工程項目,故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但根據港鐵與政府簽訂的委託協議,港鐵須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要求標準,包括須採納《建築物條例》的標準。

港府:承建商會監察樓宇

發言人稱,工程展開前,承建商會就工地附近樓宇進行勘察,記錄其狀況,並於部分樓宇、設施及工地周邊範圍安裝監測點,監察挖掘工程對周邊樓宇及設施的影響;路政署會按港鐵提交並經審批的三級啟動機制監察工程,該三級分為預警、警報及行動,港鐵需定期向署方匯報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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