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和播獨者一起蒙混過關?

面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播獨」事件,朝廷的立場很明確,要作出法律規管和追究。在香港推動「港獨」毫無疑問是違憲違法行為,絕不是甚麼「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之問題,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絕不能只以「強烈譴責」、「以正視聽」就了事。對於朝廷的立場和自己的責任,香江府衙、行政長官其實很清楚,然而拖拉敷衍至今,不想作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根據「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安排,有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反分裂國家法》及本地刑法規條,朝廷表明了對事件的立場後,正常和負責的做法,就是香江府衙、律政司應當採取適切和相應的司法行動處理事件。朝廷不會也不必作出「具體指示」,香江府衙、律政司更不應因沒有「具體指示」而裝傻扮懵。然而,目前的狀況似乎正是這樣,香江府衙連一個「以法律反港獨」、「港獨已觸犯了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鮮明態度都沒有,一味順着戴耀廷和反對派定好的甚麼「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調子打口水戰,和戴耀廷、反對派一起轉移視線,蒙混過關。

我們不清楚,面對這樣的蒙混、為官之恥,朝廷又是甚麼態度?不管怎樣,事情如果真的「止於此」,「港獨」將會更加猖獗,中央的權威也將大受損害,香港之亂必不可止矣!

古人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香港回歸二十年,有反對派、港英餘孽、洋奴漢奸、外部勢力、港獨分裂之人合力「亂政」,就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和決定,有國務院白皮書的闡明方針,有中央落實全面管治權。然而,這些治亂之道之法之刑皆須經香江府衙落到實處,他們卻很不積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