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首度來港工作的印傭,去年底替三名五至七歲的男女少主洗澡時,將他們出浴的過程在她的Facebook帳戶直播,有網民將涉案片段轉載到Facebook一個申訴外傭行為的群組「舉報」,被事主夫婦的鄰居發現而揭發事件。被捕印傭原被控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事後獲改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女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認罪,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被告在網上公開發布小孩的全裸片段,讓「全世界」都可看到,加上行為違反誠信,除判監外別無選擇;考慮被告的行為不涉色情或金錢目的,最終判她入獄三個月。
廿八歲印尼籍女被告Yuni Kristiani,被控在去年十二月一日為使自己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一部手提電話,被告昨在庭上認罪後一直流淚,並透過律師表示不知道涉案行為在港屬嚴重罪行。辯方亦指被告獲男僱主寫求情信,指僱主一家已原諒被告,並讚揚她兩年來工作表現佳。
案情指,被告於一六年一月首次來港,受聘於事主夫婦當家傭,負責照顧四名五至九歲的小孩,包括案中的一對七歲孿生姊弟(X及Y)及一名五歲男童(Z),女事主亦一早告誡被告,不要未經同意拍下其子女的照片或錄影。
去年十二月四日,事主的女鄰居在Fb一個控訴外傭行為的群組上,發現一段長十七分鐘廿三秒的片段,顯示被告在浴室內逐一幫X、Y及Z洗澡,三人皆全裸及有展露性器官,當被告扶起全裸的Z時,一度調整手機鏡頭以廣東話說:「等等,部手機影唔到你(Z)」,Z則移動鏡頭說:「唔好影」,被告回應「No」,Z其後再望向鏡頭問被告是否正在錄影,被告再答「No」,惟被告之後替X及Y洗澡時,又錄下二人的全裸影像。
女鄰居在網認得片中三名小孩正是事主的子女,也認得被告,即時通知女事主查看,對方確認後報警。被告最初向警方表示是意外開啟了Fb直播並公開發布,又一度稱是小孩貪玩拍下,後來始承認在十二月一日將片段上載到個人Fb帳戶,但兩日後已刪除。
警方在被告的Fb帳戶及手機均找不到涉案的片段,反而一名男網友稱去年十二月四日從Fb下載了涉案的片段,交予警方作證。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婚,丈夫一四年去世,她獨力養育兩名在家鄉的年幼子女及老父,犯案只因無知,現已失去工作已深受教訓,完案後會返印尼生活,辯方強調被告絕不再犯。
案件編號:ESCC 3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