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曾倡煲中藥辟除單位血腥味

【本報訊】「小草」何菱瑜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她曾提議用藥煲煲中藥辟除單位內的血腥味。被問到為何首被告「阿T」曾祥欣願以月薪八千元,聘請她擔任沒有實質工作的「秘書」,更加免租金向她提供住宿?「小草」指首被告向她解釋:「因為我哋係friend(朋友)吖嘛!」但她稱現在知道這說法根本不可能是真的。

何菱瑜的證供提到,案發日早上她返回荃灣DAN6單位,見到首被告在閣樓用電腦,第三被告望住電視螢幕,螢幕上顯示Google地圖,她問首被告他們在做甚麼,首被告答她:「搵緊地方殺咗同埋咗阿J(死者張萬里)。」惟代表首被告的律師昨指出,首被告根本無作出上述回答。何不同意。

在首被告的律師盤問下,何承認曾提議煲中藥辟除單位內的血腥味。律師問她,當各被告提及殺死死者可獲得獎金時,她有否「插嘴」要求瓜分獎金,講過「如果有錢分,分啲畀我」之類的說話。何表示記不起。

在次被告劉錫豪的律師盤問下,何透露她未讀完中五便輟學,在咖啡店做侍應,月入四千至六千元。律師指,首被告幾乎不用她做任何工作,便每月給她八千元,還讓她不用交租在涉案單位居住。何稱,她有問過首被告原因,首被告答說:「我哋係friend吖嘛!」那時她相信此話,現在知道這不可能是真。

第三被告曾勸「唔好搞死人」

何同意次被告的律師指,首被告曾在她面前提及只要殺死組織「THERE」的任何成員,就可獲獎金。律師進一步指出,獎金金額其實高達一百五十億美元。何表示不記得。

第三被告張善恒的律師指,案發時次被告說過「唔知佢(死者)扮暈定真係死咗」,相反第三被告曾勸喻說「停手、唔好搞死人」。何同意次被告說過上述說話,但稱當時她聽不到有人叫停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