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店女東入稟促禁已婚男滋擾

【本報訊】美容公司女東主指稱在四年前,於一個卡拉OK活動結識一名已婚證券財務男顧問後,雖然男方已有妻子,亦明知她有男友,但仍一直苦纏着她。包括不斷致電和發送手機訊息給她,早前更上門到她的美容中心滋擾,影響到其顧客、供應商和生意夥伴對她的印象。女東主昨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禁止男方再滋擾她、禁制男方在她的工作地點和住所一百米範圍內出現、並要男方賠償。

原告陳淑恩,被告梁建生。入稟狀指,原告本來是成衣商人,去年八月轉做美容生意。原告於一四年三月在卡拉OK活動中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當時表示可能要訂購制服,兩人於是交換了聯絡方法,惟被告最終沒有落訂單。而且當日原告亦已向被告表明已經有男朋友。但被告在兩周後開始邀約原告茶敍,之後差不多每隔兩周便邀約原告一次,原告間中應約,有時二人單獨晚膳,有時數名友人同膳,但原告表示與被告沒有發展任何浪漫或親密關係。而被告自一四年十一月開始苦纏原告,又侮辱原告和「唱衰」原告男友。

一日內致電60次

至一六年被告與家人移民新西蘭後,常在兩地往返逗留。被告之後透過致電、電郵或手機程式等,發訊息給原告;在港時又用不同電話號碼致電原告。今年一月,被告在某一天內致電原告四十至六十次,原告受不住,封鎖所有來自被告的來電和手機訊息。被告於今年二月「行動升級」,上門到原告的美容公司,表示要與她相見及送禮物予她;農曆新年期間又向她發手機訊息,稱會到她住所,更表示已經對原告進行了「調查」等。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滋擾,因此向被告興訟申請禁制令和索償。

案件編號:HCA 716/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