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博愛醫院前主席王惠棋,被指於前年為內地東莞市茶山鎮政府的一筆收地賠償做擔保人,換取香港東莞茶山同鄉會遷出旺角通菜街的會址。同鄉會至今仍未收到該筆收地賠償,因此入稟高院,向王本人追討三百八十萬元人民幣(折合約四百六十八萬港元)。
入稟狀透露,原告香港東莞茶山同鄉會有限公司自一九九○年起,使用旺角通菜街十一號一樓作會址,該處是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透過在港的窗口公司持有,並免租給原告使用。另外,原告原本在茶山鎮有一塊地,但東莞市政府於二○○九年收回重建,並將收地賠償金交給原告一名會員代管。至一五年,茶山鎮政府通知原告,指賠償金連累積的利息,已增加至三百八十萬元人民幣,但款項已被鎮政府收回。原告與鎮政府交涉不果,反被要求遷出通菜街會址。
入稟狀稱,身為東莞同鄉總會會長的被告王惠棋居中斡旋,於一六年一月與原告簽定協議,如果原告在一個月內搬離會址,他便為茶山鎮政府作還款擔保人,保證鎮政府在一六年三月底前還款。原告在簽定協議後,便依諾遷出通菜街會址,不過鎮政府仍沒有支付該筆賠償,原告因此入稟高院,要求被告按協議償還該筆賠償。
茶山同鄉會主席鍾樹根向本報表示,該筆款項是同鄉會資產,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 43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