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訪問了七百多個市民,結果發現有達八成人認為球場地契年期過長應予規管,藉此提升使用土地資源的效益。有九成人從未到訪過球場,調查機構認為,如此低使用率未能推動「與民同樂」的康體政策,當局應重新規劃土地用途。
據悉,港府擬於球場約滿後暫緩安排續租三年,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若與場地簽訂臨時短期租約會造成缺口,令批款條件變得寬鬆,認為政府不宜再拖延,盡快了結事件。
尹促請政府應將球場用作房屋發展,亦應盡快完成《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檢討,研究以十年生約、十年死約的形式,避免低效益的「富豪俱樂部」可無限期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