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佔旺清場期間藐視法庭而於日前被判監三個月的黃之鋒,昨日以在囚人士身份,在懲教署職員押送和看守之下,到西九龍法院出席他向警務處處長索取四萬五千元小額賠償的案件。他向法庭透露,預計自己最快於三月十七日服刑完畢,要求把該宗索償案押後至他出獄之後再訊,審裁處最後把案件押後至四月九日再訊。
黃之鋒昨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應訊,法院因應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法庭不設犯人欄及押送在囚人士的通道,考慮到安全問題,安排將案件於下午提訊,又把地點移師到平日處理刑事案件的西九龍法院十三庭,以便可經在囚人士通道押送他到法庭。黃之鋒於開庭前向三位旁聽的朋友打探其女友的行蹤:「錢詩文呢?又話嚟聽嘅?」友人卻回應:「佢仲瞓緊啊!」
案件編號:SCTC 265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