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黃申保釋 下周審議

【本報訊】因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判入獄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本周三(十七日)分別被判監三個月及四個半月,二人已分別向上訴庭入紙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暫時釋放,法庭亦已排期於下周二(23日)處理二人的申請,並由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處理,預計需要一小時。

據悉,黃浩銘昨晨已在懲教署安排下前往赤柱監獄服刑,而黃之鋒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法律事務後,亦被轉送東頭監獄服刑,因二人之前曾在該兩院所服刑,對環境會較熟悉。若二人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黃浩銘可於今年四月中出獄,黃之鋒則可於三月中出獄,由於二人下周二將到法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故隨時出現變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