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發光氣球氫易爆炸 隨時毀容

發光氣球暗藏氫氣,遇高溫易爆隨時毀容!除夕將至,綁上LED燈的發光氣球成為各區小販熱賣商品,不少市民帶着大束小束的氣球穿梭鬧市,甚至港鐵站內。這款閃閃發亮的氣球紅遍內地和台灣,惟近日均相繼有發光氣球爆炸傷及民眾的意外,疑有人為降低成本,以高度易燃、較便宜的氫氣,充當氦氣注入氣球,令氣球頓成「氫氣炸彈」。有專家警告,LED燈的熱力容易灼穿氣球,任何明火或電線短路產生的火花均足以「引爆」氣球內氫氣,火球隨時可致燒傷,甚至毀容。

被稱為「告白氣球」的發光氣球,以透明塑膠氣球加上多組LED燈組合而成,LED燈經電線連接至末端的電池盒,能控制開關及閃爍模式。

疑節省成本 氫氣充氦氣

本港市面的發光氣球一般售價數十元,在內地購物網站更可以低於十元人民幣購得未充氣的套裝。該些氣球能以普通空氣填充,部分賣家為營造飄浮效果,會注入比空氣輕的氦氣。氦氣本身為穩性定高的惰性氣體,不易燃燒,因此日前兩岸的發光氣球爆炸意外,相信是商人為求牟利,以高度易燃的氫氣填充所致。有業界人士透露,氫氣只為氦氣五分之一的價錢,以一個氣球為例,以氫氣填充只需幾毫,氦氣則要五元。

歐盟早於今年三月已就內地生產的發光氣球發出安全警告,指這款氣球不僅有爆炸危險,電池和LED燈等零件體積亦較小,容易被兒童誤吞致窒息。台灣高雄市政府為預防意外,甚至宣布禁止民眾在除夕倒數活動販賣或攜帶發光氣球,當地警方更明言違者會依公共危險罪被扣查。

市面自製組件質素參差

記者日前到本港各區視察,發現中環海濱、尖沙咀碼頭、九龍灣,甚至長洲均有多個小販攤檔出售發光氣球,且生意不俗。有檔販表示氫氣球不能進入港鐵,故所售氣球以普通空氣填充,又指產品非常安全,並即席人手示範用氣泵充氣,惟產品上未見有標籤列出氣體成分。部分攤檔的氣球製作粗糙,僅以膠紙黏貼固定LED燈、電線與氣球,疑為「自家製」商品,安全性成疑。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前工程師盧覺強指出,氫氣的易燃性比石油氣更高,如不慎洩漏,遇上明火會立即燃燒,甚至釀成爆炸,加上市面氣球的電池組件質素參差,若發生短路濺出火花可「引爆」氣球。「造成嘅火球可以燒傷附近嘅人,拎住氣球嘅人有機會被燒到頭部,分分鐘毀容。」氦氣及氫氣均為無色無味氣體,市民不易分辨。盧覺強表示,氫氣浮力略高,如將電池盒放置地上,氣球可將其拉起呈垂直姿勢,氦氣則不能。盧又稱,安全的方法是用托桿支撐發光氣球,由於只是普通空氣填充,氣球不會飄浮,故不具爆炸風險。

「發光氣球層PVC膠其實同膠袋差唔多薄,LED燈嘅熱力足以灼穿氣球表面。」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主席張星煒指,煙蒂同樣能灼穿氣球,氣球上的LED燈組件如接觸不良,亦有機會產生火花導致氫氣起火。「火球高溫能夠燒熔膠面,附近嘅人有機會沾到被燙傷。」

在本港,氦氣及氫氣屬於第二類危險品,法定豁免量僅限一支氣瓶。根據《危險品條例》,除非獲發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儲存、運送或使用超過法定豁免量的危險品,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跟進 違例者可判監

港鐵發言人指,留意到近來市面出現發光氣球,根據港鐵附例,金屬氣球不能帶進港鐵,並呼籲乘客,攜帶其他氣球或物品應小心看管,確保不影響鐵路安全營運及其他乘客。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正了解有關事宜,並會作出跟進。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圖/文:專案組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