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就其司法覆核案申請法援時,法律援助署以他濫用法援而拒絕其申請,並根據《法律援助規例》第十一條發出命令,會在未來三年內拒絕受理郭就司法覆核案件的法援申請。郭卓堅不服被「禁賽三年」,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法援署的決定違憲,錯誤引用法援條例,並指自己申請法援是基於不同案情,不算濫用,要求法庭推翻法援署的決定。
郭卓堅在入稟狀將法援署副署長莊田東及法援署高級律師劉嘉駿列為答辯人。郭在庭外稱,他並無濫用法援,相反是法援署濫用權力,禁止他三年內不得申請法援。就不獲批出法援的事,郭卓堅表示現正進行上訴,但高院至今仍未排期,由於他認為法援署的決定屬違憲及濫權,故是次申請司法覆核。
郭又指,連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曾向傳媒表示法援署上述決定不妥,故郭希望湯可助他進行此宗訴訟,現正嘗試聯絡湯。郭說:「你(湯)喺報紙講三講四,唔該你幫吓手!」;陪同郭到庭的「覆核王二號」張德榮亦指,他數月前就前特首梁振英在任期間被指為共產黨員,違反行政長官不得為政黨黨員的司法覆核申請法援,亦遭法援署發信拒絕,並警告他涉濫用法援可能會禁止他三年內申請法援,張認為法援署此做法才是濫權。
案件編號:HCAL 74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