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工廈有需求 安全問題要把關

港產官僚成日被人話「唔死人冧樓唔做嘢」,次次爆親大鑊至臨急抱佛腳,加強執法巡查,不過啱啱工廈劏房三死慘劇有啲唔同,除咗指定動作外,林鄭仲實牙實齒話要有「新思維」解決工廈問題,係咪真係有料到,仲要睇過至知。

林鄭係咁講嘅。佢話政府處理工廈偏離工業用途嘅問題多年,希望可以加快整棟工廈拆卸重建改裝,已經責成多個部門跟進工廈違規情況,包括要求發展局重新審視活化工廈等政策,希望喺兩、三個月內可以公布詳情。又話會研究將工廈低層放寬工業以外嘅用途,以及有咩政策可以幫工廈業主整合土地業權,例如降低強拍條例申請門檻,現階段已聯絡多個成功改裝工廈個案,要求業主以低於市值租金,將部分已改裝樓層租作文化藝術以及共享空間用途。

講真,有需求就有市場,好似今次出事單位咁,就被年輕人租用作為工作室;另一方面,同一樓層亦被劏作多個單位,包括Band房、工藝室等,五花八門,無奇不有。政府成日鼓勵文創產業,家陣咁多後生仔女因為捱唔起貴租,焗住連工廈劏房都照殺,呢類劏房安全、消防隱患處處,年輕人為求追夢,結果變相搵命博,都咪話唔諷刺。

呢嗱,呢個正正就係曾蔭權爵士時代推行活化工廈,最為人詬病嘅地方。事關工廈「活化」之後變身美輪美奐嘅商廈有之,變身高級酒店有之,租金水漲船高,原本有個竇口嘅年輕人反而被趕絕,政府變相幫倒忙。港府鼓勵業主以低於市價租畀藝術團體,可謂用心良苦,問題係在商言商,如果冇適當誘因,憑乜要求業主響應?

呢個只係問題嘅其中一方面。正如有學者指出,家陣規管工廈工作政出多門,包括城規會、地政總署、消防處、食環署,你知喇,三個和尚無水飲,多人管即冇人管,各個衙門左手唔知右手事,往往令工廈租戶無所適從。舉個例子,發展局早前建議放寬工廈低層經營藝術工作室,但相關手續複雜到冇人有,有工廈樂隊表演場地遭當局取締,引發爭議,正好說明問題。

當局肯開闊思路,總好過食古不化,翹埋雙手乜都唔做。但無論點講都好,安全問題特別係絕對唔能夠妥協,人命傷亡血的教訓,一次都嫌太多,當局強調兩條腿走路,同時加強監管及檢控違規工廈,千祈唔好噏咗就當做咗。

始終都係古人講得啱,為政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新官上任講到曉飛都冇用,唔做番一兩場好戲省靚招牌,講乜都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