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割地賣港謬說銷港獨

香港《基本法》第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這是香港實施高鐵「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也是具體運用,大凡正常和明眼人都能看出,只有無知之人、「睜眼瞎」之人、別有用心之人才會不認或攻訐「一地兩檢」違背了《基本法》,甚至提出「割地賣港」之惡毒謠諑。

香江反對派不是「無知之人」,也不是「睜眼瞎」,他們是別有用心,居心險惡,提出「割地賣港」之謬說,是其骨子裏「港獨思維」、「港獨心態」之反映。「割地賣港」謬論的潛台詞是,香港的土地和自然資源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只屬香港所有;香港若與中國「一地兩檢」,就是「割地賣港」,此非「港獨心態」、「港獨思維」者何?

香江反對派從登上政治舞台那一天起,就是「逢中必反」。因為「一地兩檢」涉及特區政府「出租高鐵站部分面積給中央政府執法部門」,就觸動了反對派「逢中必反」的神經,他們就大做文章,無視香港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把香港抬到「國」的地位,居然有地可割也,「割」給中國也!他們的「割地賣港」謬說之要害,是在否認香港屬於中國,「港獨」心態和思維昭然若揭。

不過,在當今大勢和民意民心之下,就是借反對派八個膽,他們也不敢公開推動「港獨」。他們會「打着紅旗反紅旗」,會打着捍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旗號,打着維護《基本法》的旗號,以胡亂演繹、扭曲、信口雌黃、偷換概念等販賣「港獨」黑貨,欺矇港人,奸狡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