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跨部門統籌協調

特區新政府提倡管治「新風格」,林鄭月娥主張政府部門做事要創新及有效率,在政府內外引起議論。林鄭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有泛民議員要求檢討及更新過時法例,不應用過時框架套在新經濟和新科技上,窒礙發展與創新。林鄭的回應相當有趣,直言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及申訴專員報告,往往要求涉事部門為堵塞行政漏洞而增加規範和指引,「正正是為甚麼累積到今天這麼多規規矩矩」,她呼籲議員幫助政府拆牆鬆綁。

其實政府部門倘若管理得宜,監督下屬工作及時,並有效指導解決前線面對的問題,何須立法會帳委會的指點,亦不會令市民因不滿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而被調查,道歉之餘還要接受改進的建議,多了一重規範。

公務員潛存的官僚作風,常被市民狠批。俗語有謂「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近年申訴專員一句「不作為」,觸動公眾情緒,表現差劣的部門應引以為戒。林鄭對申訴專員報告的評語值得商榷。

林鄭要求局長做好轄下部門的統籌、協調及督導三大職能,而司長就要做好重大政治和民生課題的高層次統籌協調工作。當前政府面對的重大挑戰就是跨部門的統籌協調工作,避免出現「垮部門」,像港珠澳大橋考驗陳帆局長的能力,能否克服諸多工程問題如期通車;樹木辦及工廠大廈新政策更考驗跨局跨部門的協調能力,是否應該由政務司司長親自出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