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載前度性愛片賤男囚20月

廿三歲餐廳男經理,去年遭拍拖約一年的女同事拋棄,憤而報復,把偷拍得來的兩人性愛片段放上色情網站,有關片段不但可以看到女方的外貌,而且寫了女方的名字及其所住屋邨。男經理昨於區院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法官直斥案件非常差劣,剝奪女事主的私隱權及偷拍行為「夠晒衰」,對女事主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判被告入獄二十個月。

被告黃毅生承認於去年五至七月間的某日,在屯門不誠實地取用一部iPhone。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喪母,父為賭徒,甚少關愛被告。被告把片段放上網站後已感到後悔,故他向警方坦承犯事,願意承擔責任,並欲向事主致歉。

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在同一餐廳任職時認識,兩人成為情侶,惟事主在去年九月尾提分手,被告雖嘗試要求復合,但遭拒絕。去年十月十二日,事主從同事口中得知一段關於她的性愛片段被放上色情網站,並寫上事主的中文名及所住屋邨。

片段中可看見事主的外貌,但僅看到被告的背部,片段內容是被告與事主兩人口交以及性交的情況。事主並不知道曾被被告偷拍。被告事後被警方拘捕,警誡下承認與事主爭吵後,聲稱因一時衝動為報復而把片段上載到網站,並承認在事主不知情下偷拍兩人性愛片段。

未經同意 偷拍行房過程

法官判刑時直斥這是一宗非常差及破壞私隱的案件,被告只因與事主關係破裂,便利用及剝奪事主的私隱權。法官表示,秘密偷拍與事主兩人性行為的過程,「咁做已夠晒衰」。

法官又指,被告雖沒有威脅事主,但事主最不願看見的結果卻已發生,加上有關片段現時仍在網絡上流傳,不難想像事主感受到的壓力及尷尬,而這傷害是難以彌補。法官認為這類案件會給予事主非常大的打擊,法庭需予相當阻嚇力,以反映公眾對被告行為的厭惡及不恥,及阻嚇他人效法,判被告入獄二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 20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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