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涉嫌於去年十一月衝擊立法會會議室,兩人連同三名前議員助理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律政司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要求八名立法會職員就案件出庭作證。立法會將於下周三大會處理該申請,另同日會一併處理律政司就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涉嫌侮辱五星旗和區旗一案,要求兩名議員及五名立法會職員作證的特別許可申請。
律政司早前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要求七名目擊游梁案件事發經過的保安員,以及一名高級資訊科技主任提供與案件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作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開會,主席李慧琼表示,有關申請會在下周三的大會處理,她又指,當日會處理律政司另一宗相關申請,即就議員鄭松泰涉嫌侮辱五星旗和區旗案,要求兩名議員及五名立法會職員提供證據的特別許可。
根據《議事規則》第90(2)條,除非立法會藉任何議員在以上會議動議一項可無經預告的議案,決定拒絕給予許可,否則立法會須當作已命令給予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