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器售貨員與前女友復合不遂後,預先服食壯陽藥,並帶備界刂刀、避孕套及潤滑劑等潛入女方住所,匿藏衣櫃伺機對方回來後將她強姦,事後被控強姦、非禮及嚴重入屋犯法共五罪。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六小時後,以大比數裁定被告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及一項強姦罪共兩罪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十九日,期間被告還押。
廿九歲被告陳俊文昨聞判罪成後木無表情,他被控兩項嚴重入屋犯法罪、兩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陪審團只裁定被告其中一項涉及入屋時有意圖傷害X的控罪成立。
被告另被控於一五年十月十六日要X替他口交而被控非禮,以及兩度強姦。針對此三項罪,陪審團只裁定被告其中一次強姦罪成。
案件編號:HCCC 87/2016